2019年4月:由72家央行和监管机构以及13个国际组织观察员组成的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发布《行动倡议:将气候变化纳入金融风险》报告。在报告中,NGFS鼓励所有公开发行债券或股票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按TCFD建议进行披露。
2019年10月,欧盟与阿根廷、加拿大、智利、中国、印度、肯尼亚和摩洛哥的有关部门共同推出了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IPSF旨在推广分类、披露、标准和标签方面的最佳实践,加大力度调动私人资本进行可持续投资。目前,IPSF有17个成员,占温室气体排放的55%、世界人口的50%和全球GDP的55%。大部分成员也制定了气候披露监管要求。
2020年2月: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在全球层面将实施TCFD作为其私人融资议程的重点。在2020年2月COP26私人融资议程推出仪式的讲话中,英国央行前行长、COP26融资问题首相顾问马克·卡尼先生鼓励企业在2021-2022年报告周期进行完整的TCFD报告。
2021年6月:七国集团(G7)财长和央行行长呼吁,逐步实现与气候相关的强制性财务披露,这些信息基于TCFD框架。七国集团也同意需要一个基准线上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承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基金会的工作及其在TCFD框架和可持续性标准制定者的工作基础上建立全球报告标准所付出的努力。
2021年7月: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将努力推动落实基于TCFD框架的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和指引,为下一步协调制定全球层面的可持续性报告标准打下基础。G20对IFRS基金会在TCFD框架和相关标准制定者的基础上构建全球报告标准的工作计划表示欢迎。